壽豐長照機構工程招標公告
壹、招標機構:臺灣基督教門諾會醫療財團法人
貳、工程名稱:臺灣基督教門諾會醫療財團法人壽豐長照機構新建工程(詳以下招標須知)
參、工程地點:花蓮縣壽豐鄉共和村魚池52號。
肆、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伍、決標方式:最有利標。
陸、公告日期:2025年10月14日16時~2025年11月11日16時。
柒、領標期限:2025年10月31日16時間前完成領標,逾期不候。
捌、截標時間:2025年11月11日16時前。
玖、簡報、議價日:另行通知。
拾、領標資格:不符合所有資格之投標廠商,不得參與本工程之評選與議價。
1. 甲級綜合營造業、資本額新台幣參仟伍佰萬元以上之公司行號。
2. 營造業公會會員。
3. 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以及最近一期營業稅有效完稅證明。
4. 100床以上醫院或照護類工程實績,或地下一層地上四層總工程經費達2億元之工程實績。
5. 具五年以上經歷之專業施工技術人員。
拾壹、領標方式:
請攜帶以下資格證明文件及公司、負責人章至臺灣基督教門諾會醫療財團法人門諾醫院資源開發管理中心辦公室(花蓮市民權路44號信實樓五樓)領取。證明文件如為影本,請完備公司、負責人章並載明”與正本相符”字樣。
1. 營業項目具甲級綜合營造業、資本額新台幣參仟伍佰萬元以上之公司行號設立證明。
2. 營造業公會會員證(影本)。
3. 100床以上醫院或照護類工程實績,或地下一層地上四層總工程經費達2億元之工程實績證明(影本)。
4. 具五年以上經歷之專業施工技術人員。
拾貳、本案聯絡人:資源開發管理中心黃月櫻TEL:(03)8241568、Mail:pur04@mch.org.tw
臺灣基督教門諾會醫療財團法人壽豐長照機構新建工程
投標須知
一、業 主:臺灣基督教門諾會醫療財團法人(以下簡稱本法人)
二、工程名稱:壽豐長照機構新建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
三、工程地點:花蓮縣壽豐鄉共和村魚池52號
四、工程範圍:
工程範圍包含圖說、規範(詳附件)內容以及依據圖說完成所有工作所需之一切人工、材料、零件、機具設備、安全措施、清潔衛生、管理費、稅金、規費、保險及一切必要之費用等皆包含在內。
五、工程標工程內容:
完成圖說及標單所示範圍內之結構、牆面、地坪、隔間、天花、門窗、櫥櫃等建築、裝修以及相關配合工程,並須配合使用執照申請之相關作業。
六、投標廠商資格:凡參與本工程投標者皆須符合招標公告之領標資格。
七、領標:
1. 時間:2025年10月31日16時前完成領標,逾期不候。
2. 地點:花蓮市民權路44號信實樓五樓資源開發管理中心。
八、投標:
1. 截件時間: 2025年11月11日16時前,送達時間以送達指定地點之時間為準。
2. 送達地點:花蓮市民權路44號信實樓五樓資源開發管理中心黃月櫻資深專員收。
3. 作業:
3.1請依自我檢核表(詳附件)檢查確認無誤後,依序分別將押標金封、價格封、資格封(詳附件)放入封面書「臺灣基督教門諾會醫療財團法人壽豐長照機構新建工程」字樣(所有投標文件不得使用鉛筆或可擦拭之原子筆書寫)之大標封。標封內文件請勿摺疊,標封密封方式請以膠水緊密黏合(勿以釘書機為之),並加蓋騎縫章後,直接送達資源開發管理中心黃月櫻資深專員辦公室收,逾期恕不受理。投標文件一概不予退還。
3.2除押標金以外,所有文件須完備公司及負責人章(須與變更登記表上之大小章相同),影本文件加蓋與正本相符字樣,必要時,本法人得通知投標廠商限期提出正本供查驗。
3.3投標廠商因投標所需之任何費用,不論本標案有無決標,均由投標廠商自行負擔。
4. 文件:
4.1押標金封:支票或書面連帶保證函。
押標金面額新台幣貳仟貳佰伍拾萬元整,以「銀行為發票人及付款人之支票」或「銀行書面連帶保證函」擇一繳交。未繳交押標金者不得參與本案。惟得標廠商若為公告效期內之金質獎得主,其估驗計價保留款依行政院公共工程金質獎頒發作業要點辦理。
項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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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為發票人及付款人之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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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書面連帶保證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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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款(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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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基督教門諾會醫療財團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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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標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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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標者得轉為履約保證金;未得標者,議價結束後當場退還原支票(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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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有效期限至2026年3月31日。
B.得標者得轉為履約保證金(多退少補);未得標者,議價結束後當場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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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保證金
(決標價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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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驗收完成並取得使用執照後,廠商憑履約保證金收據正本,申請無息退還(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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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限:至2029年3月31日止。惟無法在預定期限完工者,須於保證函到期日前30日,完成延期換函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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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價格封:
標單及單價分析表、可攜式資料儲存裝置(紙本及Excel、PDF檔案格式電子檔各一份),須以本法人提供之格式(詳附件)報價,資料不一致時,依本法人判定採用之內容。
4.3資格封:
4.3.1資格證明文件,詳如招標公告之領標資格。
4.3.2服務建議書:
書面及電子檔(請以可攜式資料儲存裝置提供)各一份。請依質性評選表(詳附件)項目順序,分項逐條撰述製作研擬,並提供相關證明資料。若有其他補充或建議,可於適當段落註解或另以附件表達。以上文件資料納入合約之一部分。
5. 投標價格:
投標廠商須提出投標價格(以下簡稱標價)及標價組成內容,該標價及標價組成內容撰寫之方式,請依下列規定辦理:
5.1投標廠商應提出履行本工程案所需費用(含稅)之總金額(即標價)及標單及單價分析。
5.2投標廠商所報之估價條件,請依提供之工程圖說、規範及相關招標文件詳實估算。
5.2.1請載明履行本案所需費用之金額。
5.2.2請載明標價組成內容。
5.2.3請載明標價、標單及單價分析表,加註投標廠商及負責人名稱並加蓋印章。
5.2.4請將標價、標價組成內容填妥,且字跡應清楚。如經塗改者,塗改後應加蓋投標廠商或負責人章,裝入標價封內再將標價封密封。(廠商標價組成內容自行以電子檔列印部份,應核對與領標文件內容相同,資料不一致時,依本法人判定採用之內容)。
九、決標辦法:採最有利標,分二階段、採序位法評核。
1.2025年11月14日12時前,以電話通知廠商資格審核結果及邀請通過者參與評選簡報與其辦理時間。
2.評選簡報:
2.1地點:信實樓五樓董事會會議室。
2.2進行順序:依廠商到場並完成報到作業之順序。
2.3簡報與答詢:
2.3.1廠商就其送交之投標文件內容進行簡報(公司部份可由公司主管簡報,施工計畫部份由工地主任簡報),並由本法人代表發問廠商答詢。
2.3.2廠商簡報時間為十分鐘,本法人代表於簡報完成後統一提問,廠商統一答詢。
2.3.3簡報及答詢人員(至多五名)必須為實際參與本案之主要工作人員。
2.3.4廠商應於簡報開始時間前到場並完成報到,否則視同放棄「簡報與答詢」機會。
3.經評選合格廠商後,個別邀請參與議價會議。
4.本案定有底價(不公開),以未低於底價,依評選結果之順序進行議減價程序(含再次議減價)。
5.本案以新台幣含稅總價決標,經議減價程序後,以進入底價且評選為最優良廠商者得標。
十、合約簽訂:
1.合約文稿詳附件,如有疑義應於領標截止日前依附件先行提出,無異議者視同同意。
2.經本法人正式通知十個工作日內,得標廠商須完成合約簽訂,不得以任何理由藉口推拖,否則本法人除沒收履約保證金外並得另委其他廠商承做。
3.得標總價為合約之工程總價。合約附件之工程項目明細表依原標單總價與得標總價之比例調整各項目之價格。如各項單價詳細數目不符或有錯誤,應按本法人同意之合理單價調整之。
十一、 疑義說明及現勘申請:自領標後至2025年11月04日15時間受理,逾期不候。
十二、 本案相關合約於本法人取得長照機構籌設許可後生效。
十三、 本案聯絡人:資源開發管理中心黃月櫻TEL:(03)8241568、Mail:pur04@mch.org.tw。
十四、 附件:
1.臺灣基督教門諾會醫療財團法人壽豐長照機構新建工程圖說178頁、施工規範179章節。
2.臺灣基督教門諾會醫療財團法人壽豐長照機構新建工程草約,共13頁。
3.合約內容建議明細表,共1頁。
4.標封封面,共4頁。
5.工程採購標單,共1頁。
6.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共1頁。
7.退還押標金申請書暨收據,共1頁。
8.外部人員保密切結書,共1頁。
9.委託代理出席及使用印章授權書,共1頁。
10.標單及單價分析表,共76頁。
11.質性評選表,共1頁。
臺灣基督教門諾會醫療財團法人
工程採購案全份招標文件一覽表
工程名稱:壽豐長照機構新建工程
更新日期:2025/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