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成人生理職能治療
1. 服務對象:
治療對象為針對神經肌肉、感覺、知覺認知功能、以及職能表現(日常生活活動、工作或生產性活動、休閒娛樂活動)操作之功能障礙之成人個案為主,包括住院與及門診個案,來自於神經內外科、內科、骨科、整型外科轉介之個案,其診斷主要為腦血管病變、中樞神經系統病變、腦傷、腦腫瘤、脊髓損傷、手部外傷、骨折、週邊神經損傷、肌肉骨骼系統問題、退化性疾病、截肢、關節炎等。
2. 轉介來源:
主要接受本院各科會診復健科醫師;以及本院復健科、神經內科、骨科、神經外科等專科醫師所開具之處方,由職能治療師提供個案以下職能治療業務。
3. 服務項目:
包括職能治療評估、治療提供與相關衛教、諮詢;日常生活功能訓練、輔具的評估及建議;副木之設計、製作、使用訓練及指導。簡要介紹如下:
(1) 職能治療評估:評估個案的職能表現與表現要素、角色扮演、職業功能、復健潛能、家屬支持系統、及社會適應能力…等。
(2) 提供治療(包含個別及團體治療):治療的內容主要包括日常生活功能訓練;職前或工作強化訓練;休閒或娛樂活動訓練;動作、感覺、知覺認知、社會心理、以及感覺統合等功能方面之訓練。
(3) 提供衛教諮詢:包括相關疾病及其後遺症的認識與治療原則、指導家屬或照顧者日常復健之概念及技巧…等。
(4) 提供輔具服務之評估及建議
(5) 副木之設計、製作、使用訓練及指導。
(二) 兒童職能治療
小兒職能治療是依據兒童發展理論、神經發展治療和學習理論,經職能治療師篩選、評估、訂定治療目標,再將此目標以遊戲或經過設計而有目的的活動,讓有障礙之兒童在主動參與的過程中,發揮最大的潛能,進而提昇兒童之能力、生活功能及適應力。
1. 服務對象:
先天性及後天性之各種生理及發展障礙兒童,包括:腦性麻痺、發展遲緩、肌肉及骨骼障礙、心肺功能障礙、脊柱裂、脊髓損傷、頭部損傷等,智能障礙、自閉症、廣泛性發展遲緩、注意力不足及過動症、感覺統合障礙、學習障礙、唐氏症及其他因基因遺傳問題所造成之障礙。
2. 服務內容:
(1) 姿勢控制訓練 (2) 手部功能訓練 (3) 視知覺訓練
(4) 心理及情緒方面問題 (5) 餵食訓練 (6) 自我照顧訓練
(7) 以遊戲方式作為治療 (8) 書寫訓練 (9) 認知訓練
(10) 感覺統合治療 (11) 輔具諮詢 (12) 扁平足之鞋墊製作
(13) 副木製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