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試者申訴/建言/諮詢
專線:03-8241268
E-mail:irb@mch.org.tw
受試者保護任務
本院設有受試者保護官,負責以下受試者(研究對象)保護任務:
1.研究機構內研究對象(受試者)保護的策略與方針之規劃。
2.簽署研究機構保密/利益衝突協議書。
3.研究機構內研究對象(受試者)保護的整合、協調和溝通。
4.審查申請研究機構同意書之研究案。
5.監督、管理列管的研究案,必要時得進行實地訪視。
6.協助IRB/EC調查、處理列管中之異常事件,例如計畫偏差/違規事件、研究對象申訴事件、嚴重不良事件或未預期事件等。
7.臨床試驗合約審查之安排與監督。
利益衝突與迴避管理
1. 我們針對顯著財務利益及非財務關係進行揭露、必要時之審查相對應管理。負責單位為本院人體試驗暨研究倫理委員會。
2. 研究團隊成員需申報範圍包含個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從試驗/研究計畫委託者收受之報酬、捐贈、禮品、
其他具金錢價值之給付,或對其資產持股利益達資本額5%或價值超過新台幣150,000元之顯著財務利益。
3. 每件IRB新案、期中/追蹤報告送審時,均需填具研究人員財務利益衝突申報表 。於變更時亦需揭露,以利利益衝突管理。
4. 各項申報須知及定義,依本院人體試驗暨研究倫理委員會-保密和利益衝突與迴避管理標準書及相關申報表單辦理。
更新日期:2022/09/29 公告單位:教研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