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保存須知】
從醫院領回的藥品應該如何保存呢?
如果沒有特別的標示,大多數的藥品室溫保存即可, 乾燥、陰涼、避光的地方是最好的存放位置,
其他應注意的事項有:
- 避免直接曝曬於陽光之下。
- 避免放置在浴室內,以免藥品潮溼變質。
- 避免存放於兒童容易取得的地方。
- 保留藥袋、原包裝等資料方便辨識。
- 需冷藏的藥品是指存放於冰箱下層(2~8℃),將藥品冷凍並 不能延長使用期限,有時可能會破壞藥品影響藥效!
- 打開包裝後,容易受到環境污染,一般建議口服藥或外用 藥3到6個月;眼用藥或口服液劑超過1個月,就不要使用。
- 若藥品顏色或外觀改變,即使還在有效期限內,也應該 立即丟棄。
- 藥品一旦開封,所附的棉花和乾燥劑必須立刻丟棄,否則 會因吸附水氣,汙染瓶中藥物!
- 部分特殊藥品應依照藥師指示或藥品包裝提醒存放,避免 不當保存影響藥效。
更新日期:2023/06/09 公告單位:藥劑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