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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保存須知 文 /門諾醫院藥劑科
【藥品保存須知】

從醫院領回的藥品應該如何保存呢?
如果沒有特別的標示,大多數的藥品室溫保存即可, 乾燥、陰涼、避光的地方是最好的存放位置,

其他應注意的事項有:
  1. 避免直接曝曬於陽光之下。
  2. 避免放置在浴室內,以免藥品潮溼變質。
  3. 避免存放於兒童容易取得的地方。
  4. 保留藥袋、原包裝等資料方便辨識。
  5. 需冷藏的藥品是指存放於冰箱下層(2~8℃),將藥品冷凍並 不能延長使用期限,有時可能會破壞藥品影響藥效!
  6. 打開包裝後,容易受到環境污染,一般建議口服藥或外用 藥3到6個月;眼用藥或口服液劑超過1個月,就不要使用。
  7. 若藥品顏色或外觀改變,即使還在有效期限內,也應該 立即丟棄。
  8. 藥品一旦開封,所附的棉花和乾燥劑必須立刻丟棄,否則 會因吸附水氣,汙染瓶中藥物!
  9. 部分特殊藥品應依照藥師指示或藥品包裝提醒存放,避免 不當保存影響藥效。

更新日期:2023/06/09   公告單位:藥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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