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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藥過敏要記錄 文 /門諾醫院藥劑科
【用藥過敏要記錄】

什麼是藥物過敏?
藥物過敏是服用、塗抹或注射藥物後,引發身體出現特別的免疫反應,免疫系 統攻擊人體組織或器官,造成過敏症狀。由於藥物過敏與個人體質有關,理論上, 任何藥物都可能引起過敏。

藥物過敏有哪些症狀?
藥物過敏最常見的是皮膚症狀:如紅疹、搔癢、眼睛或嘴唇腫、脫皮等; 呼吸系統症狀:如氣喘、呼吸困難;發燒、噁心、嘔吐、心跳加快等,都可能是藥物 過敏症狀。

為什麼要記錄藥物過敏?
曾引起過敏藥物,如再次服用,可能引起更嚴重的過敏反應,相當危險, 因此務必將過敏藥物註記於「藥物過敏紀錄卡」上,就醫時主動出示,提醒醫師 避免開立同類藥物,領藥時請藥師幫忙核對,確保用藥安全。
有疑似藥物過敏時,記得暫停用藥、立即回診。需要時,請向藥局索取藥物 過敏紀錄卡。




下載全文【用藥過敏要記錄】
更新日期:2023/06/09   公告單位:藥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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