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崙總院─門急診掛號費及部分負擔明細表
身分\項目 |
西醫 |
中醫 |
牙醫 |
急診 |
掛號費 |
基本部分負擔 |
藥品部分負擔 |
掛號費 |
基本
部分負擔 |
掛號費 |
基本
部分負擔 |
掛號費 |
基本
部分負擔 |
經轉診 |
未經轉診 |
一般藥品 |
慢籤第一次 |
一般身分 |
150元 |
100元 |
240元 |
10~300元 |
100元 |
50元 |
100元 |
50元 |
200元 |
400元 |
中低收入 |
0~200元 |
0元 |
300元 |
身心障礙 |
0元 |
50元 |
0元 |
0元 |
0元 |
※領有身心障手冊者,至各層級院所門診之基本部分負擔一律 50 元。
※具優免身分者,請於繳費時出示證件,方可給予優惠。(不受理後補證件) |
壽豐分院─門急診掛號費及部分負擔明細表
掛號費 |
西醫 |
中醫 |
牙醫 |
急診 |
100元 |
100元 |
50元 |
200元 |
基本部份負擔
(醫缺地區,減免20%) |
轉診 |
未轉診 |
40元 |
40元 |
120元 |
40元 |
64元 |
※領有身心障手冊者,至各層級院所門診之基本部分負擔一律 50 元,醫缺地區減免20%)。
※具優免身分者,請於繳費時出示證件,方可給予優惠。(不受理後補證件) |
※下列情形門診基本部分負擔以【經轉診】的方式收費
1.持轉診單至醫療院所看病
2.在醫院內門、急診手術一個月內一次回診
3.住院患者出院後一個月內一次回診
4.本院生產後6週內第一次回診
※下列身分民眾就醫免部分負擔
1.主管機關公告的重大傷病
2.分娩
3.接受預防保健服務
4.三歲以下兒童就醫者
5.經離島的醫療機構轉診至台灣本島門診或急診者
6.健保卡上註記「福」或「榮」字的就醫者
7.持「勞工保險職業傷病門診就診單」或「勞工保險職業傷病住院申請書」就醫者
8.經登記列管的結核病患者,到衛生署公告指定醫療院所就醫者
9.持有健保卡的百歲人瑞
※下列情形免收「掛號費」或「病歷調閱費」
1. 病人單純持慢性連續處方箋領藥,且無需調閱病歷者。
2. 因病人無法於就診當日完成檢查,須安排於他日檢查,於檢查日免收「掛號費」或「病
歷調閱費」。
3. 病人僅為取得檢查(驗)結果,並未看診者。
※繳費
批價繳費結帳服務,接受信用卡、現金繳款。
※具優免身分者,請於繳費時出示證件,方可給予優惠。(不受理後補證件)
※退費
1.先自費就醫之健保患者於就醫日起十日內(不含假日)持健保IC卡、身分證及收據正本辦理。
2.先自費就醫之健保患者逢月底者,請配合儘量於月初四號前來辦理退費。
§門診藥品部分負擔說明表§
藥品費用 |
藥品部分負擔 |
一般區域 |
醫缺區域
(減免20%) |
身分 |
一般民眾 |
中低收入
身心障礙 |
一般民眾 |
100元以下 |
10元 |
0元 |
0元 |
101~200元 |
20元 |
20元 |
16元 |
201~300元 |
40元 |
40元 |
32元 |
301~400元 |
60元 |
60元 |
48元 |
401~500元 |
80元 |
80元 |
64元 |
501~600元 |
100元 |
100元 |
80元 |
601~700元 |
120元 |
120元 |
96元 |
701~800元 |
140元 |
140元 |
112元 |
801~900元 |
160元 |
160元 |
128元 |
901~1000元 |
180元 |
180元 |
144元 |
1001~1100元 |
200元 |
200元 |
160元 |
1101~1200元 |
220元 |
1201~1300元 |
240元 |
1301~1400元 |
260元 |
1401~1500元 |
280元 |
1501元以上 |
300元 |
資料來源:中央健康保險署 |
※非健保給付自費項目一覽表
※自費特材公告一覽表
更新日期:2024/07/17 公告單位:醫業室業務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