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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寧常見問題
Q1: 接受安寧療護或住安寧病房是不是就完全不治療,只等死了嗎?所接受的醫療,和在一般內外科的治療,有什麼不同?
A:安寧療護是將目標由治癒疾病轉向「積極的症狀控制」,這是一種肯定與尊重生命價值的作為,並不是消極的「等死」或「放棄治療」。所提供的治療是為了能幫助病人減輕不適症狀,以提昇整體生活品質為主要目標,這是安寧療護與一般內外科治療方式差異最大的地方;當症狀控制穩定,病人也可以出院銜接安寧居家,持續獲得安寧醫療照護。

Q2:安寧療護等於安樂死嗎?
A:絕對不是喔!
安樂死是由人為刻意操作,在病人生命終點「前」透過藥物結束病人生命;而安寧療護則是視「死亡為生命的自然過程」,不去縮短也不延長病人的瀕死期,積極的緩解末期病人各種不適症狀,協助病人獲得安適並渡過最後一段有意義、有品質的生活,直到生命自然結束那一天。所以安寧療護是一種安樂活而不是安樂死的概念。

Q3: 安寧療護真的可以減少痛苦,提升生活品質嗎?
A:一定是可以的!
選擇安寧療護確實能夠提升生活品質與維護生命尊嚴,透過各職類的專業協助減輕不適症狀 (例如疼痛、焦慮、憂鬱、疲勞、食慾不佳、噁心、便秘、呼吸困難,以及睡眠問題等),也讓末期病人在臨終過程免除過度醫療,目的就是在確保與支持病人獲得身心靈全面舒適,進而減少疾病所帶來的痛苦。

Q4: 只有癌末病人才能住安寧病房或接受健保安寧緩和服務的資格嗎?
(1) 健保有給付的安寧療護服務,包括:安寧病房、安寧共同照護、安寧居家醫療。
(2) 經醫師評估符合「末期病人」收案條件者,可接受健保安寧緩和服務。
(3) 安寧療護收案對象:
*經醫師診斷為癌症晚期或末期病人
*經醫師診斷除癌症外疾病末期病人,例如肝、心、腦、肺、腎等器官衰竭、失智症、中風、漸凍人、骨髓增生不良症候群以及年老衰弱等皆為收案對象。
*符合病人自主權利法,罹患罕見疾病或不可治癒之疾病,其症狀造成病人本身痛苦難以忍受,且醫療端已無合適解決方法之情形。 

Q5:什麼是DNR? 一定要全套接受嗎?還是可以選擇項目? 對於臨終病人,DNR裡的項目做或不做有何優缺點? 誰可以簽署DNR?家人可以幫忙簽嗎?
(1) DNR全名為Do-Not-Resuscitate(不施行心肺復甦術),其內涵為:當病人罹患嚴重傷病,經醫師診斷認為不可治癒,而且病程進展至死亡已屬不可避免時,病人或家屬同意在臨終或無生命徵象時,不施行心肺復甦術(包括氣管內插管、體外心臟按壓、急救藥物注射、心臟電擊、心臟人工調頻、人工呼吸或其他救治行為)。
(2) 一套完整急救流程中,若只選擇部分執行則醫療效果有限;因此,無法刪除或只同意部分選項執行的,因為若這麼做反而會延長病人瀕死過程的痛苦。
(3) 末期病人若到臨終階段,DNR的好處是可以讓病人有尊嚴的善終,同時免除讓病人的身體因急救措施而造成二度傷害,以及避免家屬在目睹痛苦急救過程中所產生的心理壓力與創傷。
(4) 反過來說,若臨終病人仍勉強CPR(心肺復甦術),壞處便是讓病人受到無效的醫療急救而延長痛苦的瀕死過程,因為急救處置是無法根治病人的末期疾病,反而容易產生傷害,如: 插管不適、喉頭水腫、口腔壓瘡、皮膚受損、周邊血管收縮壞死等)而徒增病人身體的辛苦。
(5)由意願人(也就是本人)簽署者,稱為意願書。當病人意識昏迷或無法清楚表達意願時,由最近親屬一人代表簽署同意書。

Q6:怎麼預立DNR?
(1) A. 具完全行為能力的成年人; B. 本人完成書面簽署(需有2位見證人); C. 完成註記流程。
(2) 民眾可以向醫院志工服務台、住院病人可以向護理站索取「預立選擇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書」,紙本意願書背面亦清楚說明健保IC卡註記申辦流程、註記進度查詢方式。民眾也可將意願書(本院為一式三聯)送至恩慈樓一樓大廳服務台(第二聯請自行保管),由本院協助完成註記流程。

Q7:簽了DNR,醫生就不會救了嗎?
A:簽署DNR是為了確保末期病人在瀕死、臨終、無生命徵象時,不會進行無效且突增痛苦的醫療。並不表示所有情況都不救治!
若有其他能緩解病人不舒服症狀的治療,還是會予以緊急處置,例如氧氣治療、止喘藥、鎮靜藥物等。
且當危急情況發生時,醫師仍會第一時間判斷:當下病況是否符合末期已無法治癒,且有醫學上的證據,病程進展到死亡已屬不可避免。若病況還沒到最後階段,仍會給予緊急必要之醫療處置。

Q8:簽了DNR可否反悔?
A:當然可以。但必須以「書面聲明」方式撤回方才生效。
(1 )意願書撤回:當簽署人想撤回,須由本人填妥「撤回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聲明書」,並比照註記流程,正式送至中央主管機關撤銷健保IC卡之註記。
(2) 同意書撤回:聲明人須簽屬「撤回不施行心肺復甦術同意書聲明」,因為同意書是病人意識不清或無法表達意願時,由最近親屬簽署之,故若親屬之間有不同意見而要撤回,必須依照法定的順位(後順位者,不能撤回前順位者的同意書)

Q9:簽過DNR(拒絕心肺復甦術)就代表已選擇安寧緩和善終?
A:簽署DNR只代表重病末期臨終不施行心肺復甦術(電擊、CPR等急救)的意願。如果不希望瀕死過程被無效維生醫療拖延,還要在安寧緩和醫療抉擇意願書中,勾選:不施行維生醫療,並完成法定註記IC卡流程,讓預立的醫囑具備法律效力。這只是第一步,更重要的是當末期情境發生時,要主動諮詢醫院之安寧緩和醫療服務、聯繫相關資源評估轉介,才能確保安寧善終。

Q10:為什麼要入住安寧專責病房?如何收費?不選安寧專責病房入住又會怎樣?
A:(1) 除了生理症狀評估外,安寧以團隊照護為模式,結合身心靈之共同照護,包含心理師、關懷師、醫師、護理師、社工師等團隊會一同照護。所有臨床人員均受過安寧專業訓練,不只處理病人的身體症狀問題、同時兼顧心理與靈性的問題;照顧人力比例也比一般病房高,能提供較深入的照護服務。
(2)收費:依照健保規定,病房費用除健保床免部分負擔;單人床:依醫院單人房一天之自費費用收費,不會額外收取安寧病房費。
(3)安寧病房是一個高度專業的專科病房,所有人員的訓練特別著重在處理不容易的末期問題,在舒適護理、症狀控制、臨終照護、心理靈性的專業培訓,皆比一般病房有更進階的要求。人力照護比的嚴格限制(每位護理師上班,、照顧的總病人數約只有一般病房的一半),也讓護理師能有更充裕的時間,即時處理困難的症狀變化和照護細節。如果因為傳統觀念迷思而不願意住進安寧病房,錯失了高規格的專業照護,實在會非常可惜。

Q11:安寧病房可以住多久?是不是一直住到過世為止? 否跟加護病房一樣,家屬不能進去?還需要家人來陪病嗎?
A:(1)安寧病房為提昇病人的生活品質,將目標由治癒疾病轉向積極的症狀控制,當症狀控制穩定,及家人預備完成 (照顧者及家中環境之預備),病人也可以出院並銜接安寧居家,由居家團隊繼續提供持續性的照護,因此不一定是一直住到過世為止,若情況相對穩定,也可出院返家照顧。
(2)安寧病房跟一般病房相同,是需要家屬陪病的(跟加護病房不一樣)。在生命末期更加需要親友的陪伴與支持,也會透過陪病機會教導照顧者各樣舒適照護觀念和技巧。疫情期間安寧病房依衛服部規定屬特殊單位,仍有訪視時間及人數限制。

Q12:安寧病房是不是都只用嗎啡及安眠藥,讓病人昏睡?
A:不是。
安寧病房運用專業知識,適當使用各種藥物、儀器設備及輔助療法,減輕病人的症狀,保持他們的身體舒適,在此過程安寧團隊及醫師會不斷的與病人及家屬討論用藥,達到最適切之個人化照顧。

Q13:住安寧病房之後還能回家嗎?
(1)依照住院者身體情況而定,也會依病人和家人的期望一同討論。
(2)若住院者情況穩定,可出院返家照顧,若家中照顧已有困難也可考慮機構照顧,或由安寧居家團隊銜接協助照顧。
(3)若住院者的身體情況每況愈下,而非情況穩定的出院,但住院者期望在家善終,這時安寧團隊會一同討論制定讓住院者臨終返家的準備,後續也會由安寧居家團隊協助。

Q14:什麼是安寧共同照護? 什麼人可以接受安寧共同照護? 如何收費? 
(1)安寧共同照護(簡稱安寧共照),是讓病人於一般病房(非安寧病房)、急診或加護病房住院期間,也能得到安寧專業團隊的共同照護。
(2)經主治醫師判斷符合安寧收案條件,包含癌症末期、非癌症疾病的末期病人、以及符合病人自主權利法之罕見疾病,皆為安寧共照服務對象。
(3)安寧共照屬於健保給付範圍,不須額外費用。

Q15:如果已經選擇插管、使用呼吸器或洗腎,就沒有機會再選擇安寧緩和善終?
A:當末期病人已接受插管、使用呼吸器、或末期洗腎、甚至用上葉克膜等延長瀕死過程的醫療措施,仍然可照會安寧共同照護團隊,經由醫師團隊共同評估其病況,若符合撤除維生醫療措施要件,就能移除已經使用中的維生醫療。移除過程搭配適合的症狀舒適用藥,能讓末期病人減少痛苦,以最符合自然死亡的狀態善終。

Q16:拔管等於放棄病人? 病人拔管後會很痛苦嗎?
(1)所謂的拔管(移除氣管內管)並不是放棄,而是經過審慎評估,決定放下過度的無效醫療,讓病人重新獲得舒適、尊嚴、平安、善終。
(2)此醫療過程需要經由相關專科醫師評估,並召開家庭會議,給予病人及家屬身心靈照護支持、也以安寧專業用藥確保臨終期間的舒適。

Q17:什麼是安寧居家醫療? 什麼人可以接受安寧居家照護? 如何收費?
(1) 本院為甲類安寧居家醫療,由安寧醫師、安寧居家護理師、及安寧團隊人員定期到家中或機構訪視,針對病人及家屬的需求提供適切的照護,讓末期病人及家屬在家或機構時,也能安心接受妥善的照護。
(2) 什麼人可以接受安寧居家照護:經主治醫師判斷符合安寧收案條件,病情不需住院治療、或病人希望在家善終者,,皆為安寧居家醫療服務對象。疾病類別包含癌症末期、非癌症疾病的末期、以及符合病人自主權利法之罕見疾病。
(3) 如何收費:收案對象若符合全民健保重大傷病患者,得免除部分負擔。訪視人員交通費:由病家自行負擔。花蓮市150元,吉安鄉、新城鄉、秀林鄉等區200元,壽豐鄉300元,每月支付一次即可 。

Q18:選擇安寧居家照顧,醫師會到家裡看診嗎? 還有哪些人會來?
A:安寧醫師會每月到家裡訪視病人。安寧團隊除醫生及護理師之外,還有心理師、關懷師、社工師等會協同居家訪視。護理師訪視頻次,會依病人病情需要做調整,心理、社工、關懷師亦視需要訪視。

Q19:安寧居家是不是像長照2.0一樣,會到家裡幾小時服務? 
A:長照2.0是整合式照顧服務,安寧居家是安寧醫療服務。安寧居家是由安寧團隊依病人需求提供居家訪視,協助病人各種不適症狀緩解及家屬照護技巧指導,使病人在家中能有高品質的醫療照護及生活品質,並降低家屬照顧壓力及負荷。到宅訪視時間依照個案症狀而定,約莫1-2小時,護理師會依照病人需求,增減每週訪視次數。

Q20:選擇安寧居家療護,病人在家中死亡是不是會很麻煩,還要行政相驗等複雜手續?
A:安寧居家病人在宅死亡時,會由安寧醫師協助開立死亡證明。除非醫師認為死因與其末期病況有疑慮為「非病死或可疑為非病死」,才會轉報檢察機關進行司法相驗。

Q21:止痛藥物可以給這麼多,一直加上去嗎?會用到嗎啡是不是代表快死了?
A:如果一般止痛藥仍無法控制疼痛,醫師可能會使用嗎啡類藥物來止痛。嗎啡類止痛藥無所謂最高劑量,只要病情需要,劑量便可調高。但請注意,劑量調高並非代表上癮,而是病情變化讓疼痛加劇。請記得疼痛是能被控制的,如此才有好的生活品質,當然,使用嗎啡也不等於快死了,而是更積極來減輕疼痛的方式之一。

Q22:病人不吃不喝、不灌食、不打營養針,不就等於餓死他,加速死亡嗎? 
A:當生命來到最後的日子,身體所有器官的功能都會越來越差,包括腸胃道。所以臨終的病人不想吃或者吞不下,往往代表腸胃快要沒有功能了,給再多營養也不能吸收。這時候如果灌營養品或者打營養針,就像是對一台零件幾乎壞光光的車子加油,是沒辦法讓它跑得更遠的,反而這些多餘的水分,會讓水腫更嚴重,或者累積在肺裡面造成呼吸困難。病人不需要的就不勉強給他,讓身體自然而然的關機,這不是加速死亡,而是對生命的尊重。

Q23:我心理又沒問題,沒精神病,沒發瘋啊,為什麼需要安寧心理師幫忙或關心?
A:當被告知病情惡化的壞消息時,常會感到震驚、不知所措,並伴隨各種複雜的心理狀態與情緒反應,像是不安、害怕、逃避、否認、憤怒、焦慮、憂鬱、失落、悲傷…等,也可能產生消極或極端的想法,如拒絕接受醫療、自我了斷…等;造成疾病調適不良、生活適應失衡。此時透過臨床心理師的專業協助,能讓末期病人與家屬更知道如何處理心理情緒困擾,有較好的末期疾病調適、醫病溝通、家庭溝通、臨終預備,與哀傷失落調適等,改善病人和家屬的心理狀況與生活品質。

Q24:我第一次聽到安寧關懷師這個名稱,請問他/她能給我什麼幫助?
A:箴言說:「人有疾病,心能忍耐;心靈憂傷,誰能承當呢?」 在身心靈社的全人照顧中,關懷師補足了靈性照顧這一重要的區塊。人在疾病末期或是臨終的階段,肉體愈軟弱,心靈的需求愈大; 心靈愈堅強,愈能承受生死的壓力。關懷師為病人與家屬提供心靈的支持、陪伴、輔助、引導。倘若有宗教信仰上的需求,也能給予相關協助。即便病人過世了,關懷師還會繼續陪伴或輔導遺族走過哀傷,重新適應環境與生活。以期讓病人善終,家屬善生,生死兩相安。

Q25:阿公年紀很大了,這幾天在家沒辦法吞東西,整天幾乎都昏昏沉沉的,一喝水就嗆到,他不願意去醫院,說要死就死在家裡,怎麼辦?
 (1) 為什麼沒辦法吞東西?老人可能因為多種不同原因造成吞嚥困難,在飲水或進食時發生嗆咳,甚至有吸入性肺炎的可能性。經過基本醫療評估檢查,有些原因是很容易改善的 - 有些需要吞嚥功能的加強訓練;但也有些退化是無法逆轉的。不管什麼原因造成,我們都可以透過專業團隊(包括醫師、營養師以及語言治療師) 進行個人化的評估,找到合適的吞嚥策略,改善生活品質、減少嗆咳或營養不良的問題。
(2) 長輩不願就醫怎麼辦?長輩不願意前往醫院,常常是擔心無法死得其所、或怕被強加拖延受苦的醫療,我們需要更多的溝通、理解、並傾聽長輩表達自身的意願和恐懼,釐清他們內在的擔心,才能以個人為中心的照護原則來滿足他們的需要。然而這個過程並不容易、需要仰賴專業醫療團隊和家屬齊心合作。建議家屬可至「安寧療護、居家安寧」諮詢門診,先由醫師評估病程進展、是否符合安寧末期收案診斷,再轉介合適到宅提供醫療服務的團隊。
(3) 舒適吞嚥的安寧觀念:針對吞嚥困難且精神狀況不佳的長輩,餵食部分主要還是需要避免嗆咳不適,透過量少質精的細緻手工餵食,調整食物質地和性質,或是透過合適管路給予具飽足感的進食經歷;不是單純看營養指標的絕對數據,而是關注在當事人能滿足飲食或食慾的體驗,同時避免過度餵食,隨時注意腸胃道的吸收狀況逐步調整,才能達到有尊嚴有品質的安寧療護目標。更新日期:2022/10/13   公告單位:發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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