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事都不可虧欠人,惟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因為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羅馬書13:8)
進入八月,重要的節日就是「爸爸節」,不同於大多數國家在每年六月的第三個星期日慶祝父親節,台灣爸爸節的由來起源於1945年正值抗日戰事逐漸明朗,有愛國人士發起慶祝「父親節」,藉此紀念在戰場上為國捐軀、保衛家園的父親們,在抗日戰爭結束後,經眾人的努力,政府頒布通令,訂每年八月8日為父親節,不僅取其諧音,另外從字型上看到國字的「八八」兩字,連在一起看,就像一個「父」字,別有意義。
通常向母親表達愛很自然,但要對父親道愛往往是「愛在心裡口難開」的,今天經文提醒我們,任何事都不可虧負別人,惟有在彼此相愛的這件事,要常常存著虧欠的心,《現代中文譯本》聖經翻譯為:「千萬不要負債!只有彼此相愛是你們該負的債。那愛別人的,就是成全了法律。」用負債、虧欠的心來說明人在「彼此相愛」的功課上似乎永遠都做得不夠,愛的路上我們永遠都還有努力的空間,這是一句非常有意思的經文。
不虧欠別人原是一種美好的品德,無論是金錢、物質或情感上都不應該虧負別人,這與我們常聽到台灣民間俗語說「尫仔某是相欠債」,意即為維持現有的婚姻關係,勉強將所面臨的相處困境與無奈,都歸因於前世的互相虧欠,將它合理化的觀念是很不同的。而台灣俚語:「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提到人際關係的可貴,意思是說,能夠搭同一條船、同一班車的人,都是百年修來的機會;若要結為夫妻,更需要千年才能修得「共枕眠」的緣份,照理說婚姻關係應該特別美好珍貴,但為什麼實際上卻不是每一對夫妻都能彼此相愛、白頭偕老呢?
羅馬書13:8「凡事都不可虧欠人,惟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因為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指出了另外一種『虧欠』的心懷,這是基督信仰極為寶貴的教導。在耶穌教導門徒的「主禱文」中有一句:「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這句禱告詞的意思是:「祈求上帝按照我們赦免別人辜負我們的比例,來赦免我們對神的虧欠」,這裡的「債」或「辜負」等同於「虧欠」,指的並不一定是欠錢或欠人情,而是「不去做應該做的,或是做得不夠」都是「虧欠」。
馬太福音25:42-43提到:「因為我餓了,你們不給我吃,渴了,你們不給我喝;我作客旅,你們不留我住;我赤身露體,你們不給我穿;我病了,我在監裏,你們不來看顧我。』…原來,最後審判的依據所包含的是我們的「虧欠」,不是做了哪些壞事,而是那些我們該做也有能力做卻沒去做的好事,就是這一種對神、對人的「虧欠」心懷,不是跟人比較我做了多少好事?而是相較於耶穌基督已經為人完全捨了自己,白白地將救恩賞賜給我們的愛,人根本無力償還的「虧欠感」,這是一種神聖的不滿足—凡事都不可虧欠人,惟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
所以,基督徒在明白及領受神的恩典之後,就會常常在別人的需要上,看到自己的責任,特別是願意做在那些「至微小的人」身上,當擁有能力、時間、體力、金錢之時,我們也懂得處在給愛的功課當中,尤其耶穌基督給我們的「最大誡命」其實是極為具體且平衡的,祂使我們得以「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上帝」,其次也相倣,就是要「愛人如己」。的確,如同羅馬書13:8-10勉勵所有基督徒弟兄姊妹:「千萬不要負債!只有彼此相愛是你們該負的債。那愛別人的,就是成全了法律。法律的命令規定:『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盜竊;不可貪心。』這一切以及其他的命令都包括在『愛人如己』這一條命令裡面了。一個愛別人的人,不會做出傷害他人的事。所以,愛成全了全部的法律」《現代中文譯本》。
慶祝2023年父親節以及迎接下半年的工作與生活,願我們都越來越懂得「愛人如己」,且讓我們在「彼此相愛」上要常以為虧欠!
更新日期:2023/09/07 公告單位:院牧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