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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研究計劃
院內研究計畫經費補助準則

為鼓勵本機構研究發展,補助機構內專任之主治醫師/住院醫師、各醫事職類人員、醫事技術人員、行政部門管理師以上人員,申請院內研究計畫經費 。
計畫主持人每年申請1個專題研究計畫為限。
研究計畫涉及人體試驗者:應於計畫執行前取得衛生福利部及總院人體試驗際研究倫理委員會之同意證明文件,才可開始執行計畫;變更案亦同。
研究計畫涉及人體研究、人類研究實驗者應於計畫執行前取得總院人體試驗暨研究倫理委員會(以下)之同意證明文件,才可開始執行計畫;變更案亦同。
研究計畫涉及動物試驗、基因重組實驗者應於計畫執行前分別取得實驗動物倫理委員會、生物實驗安全委員會之同意證明文件,才可開始執行計畫;變更案亦同。

申請程序:
步驟 程序 責任歸屬
1 備齊申請資料 計畫主持人
2 受理送審文件 承辦人
3 審查前置作業 承辦人/教研部主任
4 審查計畫案 研究小組委員
5 審查意見彙整與通知 承辦人/教研部主任
6 送小組複審或核備 承辦人
7 小組複審或核備結果通知 承辦人/教研部主任
8 所有審查案提送醫教會報告 承辦人
9 文件歸檔 承辦人

 表單下載
案件類別 說明 文件名稱
新案 適用首次申請機構內研究計畫補助之案件 專題研究計畫檢核表(必要)
專題研究計畫申請書(必要)
計畫書必要)
研究人員簡歷及保密聲明(必要)
研究執行場所申請書(在院內)
研究執行場所申請書(在院外)

專題研究計畫經費補助準則(預算編列參考)
複審案 適用於需要送教研部再審之計畫案
(含新案
、進度報告、變更案、終止案、成果報告)
專題研究計畫檢核表(必要)
研究計畫會簽意見回覆表(必要)
進度報告 計畫執行期間應接受教研部之監督,計畫主持人應於計畫核准日起
6個月,繳交進度報告予教研部審查
專題研究計畫檢核表(必要)
專題研究計畫進度報告(必要)
變更案(含展延) 獲得核准發給許可書之研究計畫案,主持人於執行期間如欲變更
任何計畫內容(含展延),均需向總院教研部提出申請。
待核准後,方可依照變更後之計畫執行
專題研究計畫檢核表(必要)
專題研究計畫變更申請書(必要)
專題研究計畫變更前後對照表(必要)
終止案 研究計畫案無法依照計畫書完成時,計畫主持人可決定永久停止計畫執行 專題研究計畫檢核表(必要)
專題研究計畫終止申請書(必要)
成果報告 獲得核准發給許可書之研究計畫案,應於計畫有效期限到期後
6個月內繳交成果報告予教研部審查
專題研究計畫檢核表(必要)
專題研究計畫成果報告(必要)
更新日期:2023/06/28   公告單位:教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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