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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眩暈症狀通常仍會持續數日,請回門診持續追蹤。 2.如有下列情形請盡快就醫。 a.眩暈症狀持續或症狀加重。 b.嚴重頭痛併有噁心嘔吐。 c.意識改變。 d.一側手腳無力或麻痺。 e走路不穩。 f.複視。 g.腹痛、胸痛、背痛等令您不適的情況。 3.請到耳鼻喉科/神經內科門診持續追蹤。 諮詢專線:03-8241150 意見/讚美專線:03-824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