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服抗癌化學治療藥劑居家照護注意事項
1. 服藥前請接受護理人員或藥師給予完整用藥教育,包含知道藥品特性(如:保存方式、藥物服用劑量、服用途徑、服用頻率、與食物併用或空腹、藥物副作用、藥物的療程開始日期與結束日期,必要時也可以索取用藥教育單張)。
2. 化療藥品為細胞毒性,當服用時勿咀嚼、咬碎或壓碎錠劑、打開膠囊等動作。
3. 勿徒手接觸化療藥物,建議使用檢診手套。
4. 包覆化療藥物的包裝或藥袋及接觸過化療藥物的灌食空針、容器均不可水洗,建議使用拋棄式並以雙層夾鏈袋密封,勿自行丟棄,並於上班時段:每周一至週五09:00~17:00,交由門診化療室護理人員處置。
5. 口服化療藥物與其它藥品放置區域應有所區隔,以減少汙染。若家中有幼童時須注意放置其無法拿取之處,而未服用完之藥品也請拿回醫院藥局進行回收,勿自行丟棄造成環境危害。
6. 如服藥後不久即發生嘔吐之現象,請勿馬上補充劑量,先 觀察是否有持續噁心及嘔吐,避免因藥物融化逆流造成傷害,於嘔吐後請漱口避免藥物殘留。
7. 若當次忘記服藥請就依照原來服藥時間及劑量服用,勿自行服用2倍劑量,服藥期間也切勿自行停藥。
8. 若同時有其它疾病,而須同時服用其它藥物;或有食用其它中藥、營養食品時,請務必主動提前告知醫師以做為用藥評估,避免藥品與藥品或食物之間產生交互作用危害您的健康。
9. 服用化學藥物期間請確實依照醫師指示回診,並於回診時詳訴身體狀況,提供醫師評估治療效果、藥物毒性或副作用以做適當處置。
更新日期:2019/0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