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崙總院─門急診掛號費及部分負擔明細表
掛號費 |
門診 |
牙醫 |
急診 |
150元 |
100元 |
200元 |
基本部份負擔 |
轉診 |
未轉診 |
50元 |
300元 |
100元 |
240元 |
※領有身心障手冊者,至各層級院所門診之基本部分負擔一律 50 元。 |
壽豐分院─門急診掛號費及部分負擔明細表
掛號費 |
門診 |
牙醫 |
身心科急診 |
100元 |
50元 |
200元 |
基本部份負擔
(醫缺地區,減免20%) |
轉診 |
未轉診 |
50元 |
150元 |
40元 |
64元 |
※領有身心障手冊者,至各層級院所門診之基本部分負擔一律 50 元。 |
※下列情形門診基本部分負擔以【經轉診】的方式收費
1.持轉診單至醫療院所看病
2.在醫院內門、急診手術一個月內一次回診
3.住院患者出院後一個月內一次回診
4.本院生產後6週內第一次回診
※下列身分民眾就醫免部分負擔
1.主管機關公告的重大傷病
2.分娩
3.接受預防保健服務
4.三歲以下兒童就醫者
5.經離島的醫療機構轉診至台灣本島門診或急診者
6.健保卡上註記「福」或「榮」字的就醫者
7.持「勞工保險職業傷病門診就診單」或「勞工保險職業傷病住院申請書」就醫者
8.經登記列管的結核病患者,到衛生署公告指定醫療院所就醫者
9.持有健保卡的百歲人瑞
※繳費
批價繳費結帳服務,接受信用卡及現金繳款。
※退費
1.先自費就醫之健保病患於就醫日起十日內(不含假日)持原收據正本、健保IC卡辦理。
2.先自費就醫之健保病患逢月底者,請配合儘量於月初4日前來辦理退費。
§門診藥品部分負擔說明表§
藥品費用 |
藥品部分負擔 |
100元以下 |
0元 |
101~200元 |
20元 |
201~300元 |
40元 |
301~400元 |
60元 |
401~500元 |
80元 |
501~600元 |
100元 |
601~700元 |
120元 |
701~800元 |
140元 |
801~900元 |
160元 |
901~1000元 |
180元 |
1000元以上 |
200元 |
|
資料來源:中央健康保險局/一般民眾/部份負擔 |
更新日期:2022/01/27 公告單位:醫業部業務課